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


发布于 2025-03-13 / 3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通过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的医药品种。

支持措施

对通过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 5000 万元和 1 亿元以上的医药大品种,分别给予 3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



是否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