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完成生物医药产品(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品种。
支持措施
对生物医药产品(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1 类品种分别给予 6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奖励;2 类品种分别给予 300 万元、4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