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发布于 2025-03-13 / 2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支持措施

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每个新品种给予 200 万元资金支持;对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新品种给予 100 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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