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支持措施
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每个新品种给予 200 万元资金支持;对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新品种给予 100 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