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生物医药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2021 年 1 月以后,生产的药品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且采购金额超过 1 亿元。
支持措施
对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省际联盟集采的品种,按当年采购总金额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