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奖励


发布于 2025-03-11 / 2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

支持措施

对履行统计填报义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数字产业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核心团队500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14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是否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