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经省营商环境局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 2000 万元且前 5 年内累计销售收入低于 500 万元的原有药品或医疗器械品种。
支持措施
对盘活省内闲置品种且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 2000 万元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 300 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2022)1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9.26-10.20
2023年:4.18-5.16
2024年:3.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