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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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根据绩效情况对六类创新基地给予资金支持,其中: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占总分值的50%(含)以上,支持额度为60-120万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含省应用数学中心)成果转化应用情况需占总分值的30%(含)以上,支持额度为30-50万元。
政策依据
《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