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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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按照“省级补贴、市地发放、企业参与、群众受益”的要求,省级财政对市(地)发放消费券的实际投入按比例给予补助,原则上对哈尔滨、大庆按30%给予补助,对其它市(地)按50%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商贸领域消费券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黑商联规(2024)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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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补贴、市地发放、企业参与、群众受益”的要求,省级财政对市(地)发放消费券的实际投入按比例给予补助,原则上对哈尔滨、大庆按30%给予补助,对其它市(地)按50%给予补助。
《黑龙江省商贸领域消费券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黑商联规(2024)3号)
2022年:/
2023年:/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