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2025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资金


发布于 2025-03-13 / 4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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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对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在库大个体转为法人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兑现,入统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上的,再分别奖励10万元。每年的奖励资金均实行省市分担机制,省级财政承担708,按照全业的区、县(市)所属地,分别由市(地)或县(市)财政承担30%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发(202512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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