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发布于 2025-03-10 / 3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 10 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 3 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 3 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全国领先。申请产品近 3 年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国内排名前 5 位或全省前 3 位。产品类别原则上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 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持续创新能力强。设立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到 3%及以上或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 2 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 5 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四)企业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 3 年主营业务收入 4 亿元及以上。年销售收入 4 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市场前景好。

(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 3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申请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七)重点支持从事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专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等,或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企业。

支持措施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改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4.4-5.30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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