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三)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能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项目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建设期、投资及建设计划等内容明确。其中,“智改数转”项目和非“智改数转”重点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 24 个月,其他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 12 个月。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等要件齐备,建设进度符合预期。
支持措施
对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追加补助,追加补助后累计不超过2500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补助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规联规(2024)14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