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兽药产品创新


发布于 2025-03-13 / 5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2023 年以来获批新兽药产品的省内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工业企业;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通过完成临床试验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

支持措施

对通过完成临床试验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且产出效益较为突出的品种,按照一、二、三类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文号的品种,每个品种奖励2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1000万元。

政策依据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3.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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