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
2023 年以来获批新兽药产品的省内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工业企业;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通过完成临床试验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
支持措施
对通过完成临床试验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且产出效益较为突出的品种,按照一、二、三类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文号的品种,每个品种奖励2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1000万元。
政策依据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3.1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