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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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1。鼓励以技术交易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省级以上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2。对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省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技术合同到账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0%奖励,每项最高1000万元。
3。对省内企业购买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对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按照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
政策依据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