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新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奖励


发布于 2025-03-13 / 4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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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支持新引进(新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深入挖握地域文化内涵,保护性开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文化街区、废弃工业厂房,被评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21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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