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支持资源类产品进口


发布于 2025-03-13 / 2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

支持措施

对进口煤炭、铁矿砂、铜矿砂、木材、化肥等资源类产品,年进口额1亿元(含)以上且商品落地使用加工率超50%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进口该项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银行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16号)

《<黑龙江省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黑商联发(2022132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是否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