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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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按年度,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评价银行机构(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第一名,国有大型银行前两名,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省城商行前两名,地方法人银行第一名)分别给予第一名30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奖励。对存贷比改善情况单项评分靠前的银行机构(国有大型银行前两名,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省外城商行前两名,地方法人银行第一名),分别给予第一名30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黑政办发(2024)4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