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金融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奖励资金


发布于 2025-03-13 / 3 阅读 / 0 评论 /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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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

按年度,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评价银行机构(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第一名,国有大型银行前两名,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省城商行前两名,地方法人银行第一名)分别给予第一名30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奖励。对存贷比改善情况单项评分靠前的银行机构(国有大型银行前两名,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省外城商行前两名,地方法人银行第一名),分别给予第一名30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黑政办发(2024)43号)

申报时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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